泰山石油: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0  泰山石油(000554)公司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3年6月27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22年底总股本480,793,3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211,899.7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0,793,318股为基数,以固定比例的分配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3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年7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55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7月14日至登记日:

2023年7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369号公司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538-6269907、6269586传真电话:0538-826545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