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意见
我们作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能更好地满足公司定位,与未来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名称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 婷 黄 辉 Benjamin Zhai(翟斌)
王 巍 方以涵
2023年8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