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85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均包含本数)。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0.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5.8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3,154,574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2%;按照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5.85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309,14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4-006)。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28,87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7.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997,557.2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