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章程修正案
章程修正案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或联席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2 |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联席董事长主持;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
3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担任,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联席董事长1人,联席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开展工作。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担任,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
4 |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联席董事长履行职务;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