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以下简称“减持计划”),联席董事长李鸿春先生、常务副总裁于宏志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伟刚先生、副总裁刘洪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38.0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0%,占目前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0396%。
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上述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的减持期限届满,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 |
公司联席董事长李鸿春先生、常务副总裁于宏志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伟刚先生、副总裁刘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比例(%) | ||||||
| 李鸿春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 17.5442 | 17.4523-17.6054 | 25.00 | 0.0260 |
| 于宏志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 17.5200 | 17.5200 | 3.75 | 0.0039 |
| 刘伟刚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 17.2254 | 16.1907-17.5198 | 7.45 | 0.0078 |
| 刘洪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 17.5723 | 17.5700 | 1.84 | 0.0019 |
注:李鸿春先生、于宏志先生、刘伟刚先生、刘洪先生的股份来源于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李鸿春 | 合计持有股份 | 100.00 | 0.1041 | 75.00 | 0.078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0.00 | 0.1041 | 75.00 | 0.078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00 | 0.00 | 0.0000 | |
| 于宏志 | 合计持有股份 | 15.00 | 0.0156 | 11.25 | 0.011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00 | 0.0156 | 11.25 | 0.011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00 | 0.00 | 0.0000 | |
| 刘伟刚 | 合计持有股份 | 30.00 | 0.0312 | 22.55 | 0.023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00 | 0.0312 | 22.55 | 0.023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00 | 0.00 | 0.0000 | |
| 刘洪 | 合计持有股份 | 7.38 | 0.0077 | 5.54 | 0.005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38 | 0.0077 | 5.54 | 0.005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00 | 0.00 | 0.0000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李鸿春先生、于宏志先生、刘伟刚先生、刘洪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