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5: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2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2022年2月25日,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拟以1.00元/股的价格发行不超过150,000,000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0元。
2022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2022年9月7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编号:证监许可[2022]2061号),核准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150,000,000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发布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提前结束暨认购结果公告》。截至2022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的认购对象的认购款150,000,000元存放于公司在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账号:0439010000434129)。
2022年12月13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报告文号:大信验字[2022]第27-00010号)。
2023-079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发布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提前结束暨认购结果公告》。2022年公司该次股票定向发行实际发行股票150,000,000股股,发行价格为
1.00/股,募集资金为150,000,000元,认购对象为嘉亿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豁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荣保泰精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蚂金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陈维涛、陈蕾、车小波。
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新增股份于2022年12月27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6月19日和2020年7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2022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所募集资金的存放于公司在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账号:
0439010000434129)。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2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 金额(元) |
一、募集资金净额 | 150,000,000.00 |
加:利息收入 | 14,4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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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50,014,412.34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150,007,551.44 |
代付工资 | 283,735.12 |
银行手续费 | 15,816.32 |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6,860.90 |
注: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未注销该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在认购结束后及时完成了验资手续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开始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与股东大会通过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相一致,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行为。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