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创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积极践行公司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在环境保护及公司治理方面的价值创造能力,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及《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主要包括员工、供应商、客户、股东及投资者、政府和监管机构及业务所在地社区等。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 ESG管理原则、目标与理念
第五条 公司践行初心使命,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将公司经营管理与履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在努力提高盈利能力、为股东创作价值的同时,努力实现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社会责任目标。
第六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公司治理、安全生产、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七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八条 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通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员工对公司经营和涉及员工权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第九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
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十条 公司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地区建设、乡村振兴、救灾助困和公益事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解决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ESG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ESG管理体系,明确各层级的工作职责,为ESG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为ESG管理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审议并批准公司年度ESG报告。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安全健康环保及ESG委员会为ESG管理和指导机构,根据工作细则及本办法开展工作,主要负责:
(一)制定ESG战略、目标、核心议题;
(二)推动落实公司ESG管理办法,督促配套办法及措施;
(三)监督检查公司ESG管理活动相关事宜的识别、评估、管理过程和相关目标的推进进度。
第十五条 公司证券部门作为ESG工作日常联络和协调机构,主要负责:
(一)维护ESG指标体系,收集目标进度;
(二)拟定ESG管理相关制度,完善ESG工作管理体系;
(三)维护ESG议题库;
(四)梳理公司利益相关方,配合建立与利益相关方的日常沟通渠道,完善沟通机制,组织ESG重大议题判定;
(五)制定年度ESG工作计划,总结ESG体系运行及各项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六)收集汇总ESG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组织报告编制;
(七)统筹协调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
(八)统筹利益相关方ESG需求回应;
(九)跟踪掌握外部最新的ESG政策要求与趋势,研判与公司密切相关的ESG议题,并提出建议;
(十)组织公司ESG宣贯、培训活动;
(十一)其他与ESG相关的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为ESG工作配合机构,主要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一)根据部门职责,执行年度ESG工作计划;
(二)统计相关ESG指标信息,提交目标进度及主要举措;
(三)建立完善ESG相关专项管理办法,协助维护ESG政策库;
(四)执行ESG各议题相关管理措施;
(五)根据部门职责,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工作,回应其ESG需求;
(六)配合ESG信息收集工作,提交相关信息;
(七)配合参与公司ESG宣贯、培训等活动;
(八)其他与ESG相关的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推进ESG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对履行ESG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证券部门应汇总相关意见并根据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时,应根据有关规范和指引要求,把ESG职责纳入评价范围,识别并评估ESG职责相关风险,对涉及内控缺陷事项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 员工权益保护
第二十条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包括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等在内的用人制度,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二十一条 公司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关爱员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员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保障员工职业健康,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其他疾病对员工的危害。
第二十三条 公司创造平等发展机会,维护员工尊严,杜绝性别、民族、宗教、年龄等各种歧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第二十四条 公司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培训教育经费,积极开展员工培训,并鼓励和支持员工参加进修培训,为员工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及时办理员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公司执行法定的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二十七条 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员工在公司治理中享有充分的权利。公司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对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听取员工的意见,关心和重视员工的合理需求。
第五章 客户和供应商权益保护
第二十八条 公司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不虚假宣传,不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九条 公司注重信息保护,妥善保管客户和供应商的个人信息。
第三十条 公司敦促客户和供应商遵守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拒绝向不法客户或供应商出售产品、提供服务或使用其产品。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严格监控和防范公司或员工与客户和供应商进行的各类商业贿赂活动。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产品质量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第三十三条 公司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禁止缺乏质量保障、危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流向社会。
第三十四条 公司加强产品、服务售后管理,妥善处理客户提出的投诉和建议。
第三十五条 公司发现售后产品存在严重质量缺陷、隐患的,将及时召回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消除缺陷、隐患产品的社会危害。
第六章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第三十六条 公司以碳达峰和碳中和为引领,全面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减少碳排放,积极开发和使用节能产品,发展循环经济,降低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支持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宣传教育等有效形式,不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
第三十七条 公司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办法,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公司环境保护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并为环保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技术和财力支持。
第三十八条 公司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和设备,应用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噪声、振动、粉尘、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第三十九条 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时,启动应急机制。
第七章 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第四十条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公益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关心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热心参与支持慈善事业,关心支持环境保护、
教育、文化、科学、卫生、社区建设等公共福利事业。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情况下,积极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和援助。
第四十一条 公司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区建设,鼓励员工志愿服务社会。
第四十二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充分考虑社区的利益,指定专人协调公司与社区的关系。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关注社会公众及媒体对公司的评论。
第八章 安全生产
第四十四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十五条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的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第四十六条 公司重视安全生产投入,在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健全检查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安全
措施落实到位,不得随意降低保障标准和要求。
第四十七条 公司以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增强员工安全意识,重视岗位培训,对于特殊岗位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第四十八条 公司加强生产设备的经常性维护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九条 公司组织员工按章操作,严格执行作业标准。
第五十条 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妥善处理,排除故障,减轻损失,追究责任;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严禁迟报、谎报和瞒报。
第九章 ESG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五十一条 公司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不定期评估履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ESG工作需要,编制ESG报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ESG报告。
第五十二条 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安全健康环保及ESG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全文公开披露。
第五十三条 因涉及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发生与环境保护及其他ESG职责相关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或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本办法生效后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管理办法》(西创发〔2021〕18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