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体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3-027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共计约人民币14,835.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13.66%。其中,公司及下属公司作为原告或者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1,984.50万元,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851.12万元。案件的主要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值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涉诉案件中多数案件为公司或下属公司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作为原告/申请人要求被告方/被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事项。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判决,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
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处理进展 | 公司收到受理通知或应诉通知时间 |
1 | 浙江洛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莱茵达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赵青松、吴卫兵、邢晓雷、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550.00 | 一审处理中 | 2022年5月19日 |
2 | 北京莱运体育有限公司(曾用名:莱茵国际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李舸 | 投资合同纠纷 | 5,958.83 | 仲裁已受理 | 2022年9月2日 |
3 |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物美东汇百货有限公司、浙江蓝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第三人)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803.58 | 一审处理中 | 2022年9月8日 |
4 |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 | 浙江蓝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浙江蓝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 合同纠纷 | 1,251.94 | 一审处理中 | 2022年12月8日 |
5 | 浙江莱茵达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大宁进出口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3,767.40 | 一审已受理 | 2023年5月11日 |
6 | 其他诉讼纠纷 | 合同纠纷、占有返还纠纷等 | 503.86 | |||
合计 | 14,83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