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体育: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莱茵体育(00055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3-058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由董事会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11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11月22日9:15至2023年11月22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公司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根据2019年3月11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签署的《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莱茵达集团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无条件放弃其持有的公司64,461,1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1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方,应当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回避表决,亦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楼1903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00《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2.01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2.02交易对方
2.03置出资产、置入资产及买入资产
2.04交易定价方式及交易价格
2.05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2.06交割方式
2.07滚存未分配利润及过渡期安排
2.08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2.09配套融资对象及金额
2.10违约责任
2.11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3.00《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重组协议>及<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5.00《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7.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0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9.00《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10.0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1.00《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2.00《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3.00《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涨幅未构成异常波动的议案》
14.00《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5.00《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6.00《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17.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及特别决议事项,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项议案需逐项表决。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4、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该议案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5、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6、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楼190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玮、宋玲珑

联系电话:028-86026033,联系传真:028-86026033,电子邮箱:lyzy000558@126.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楼1903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10041

8、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58”,投票简称为“莱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9:15-2023年11月2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2023年11月22日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结果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 意反 对弃 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00《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2.01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2.02交易对方
2.03置出资产、置入资产及买入资产
2.04交易定价方式及交易价格
2.05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2.06交割方式
2.07滚存未分配利润及过渡期安排
2.08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2.09配套融资对象及金额
2.10违约责任
2.11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3.00《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重组协议>及<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5.00《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7.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0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9.00《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10.0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1.00《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2.00《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3.00《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涨幅未构成异常波动的议案》
14.00《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5.00《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6.00《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17.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 1、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等选项下的“□”打“√”表示选择;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的提案,股东需填写选举票数。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