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体育: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4-001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
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合计持股5%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股东减持,公司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减少达到5.00%,合计持股比例变为8.95%。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于2023年5月8日至2024年1月10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13,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
截至2024年1月10日,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减持比例超过1%。2022年4月13日至2024年1月10日,股东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13.96%下降至8.95%,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 | ||||||
住所 | 杭州西湖区古墩路87号浙商财富中心3号楼12楼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5月8日至2024年1月10日 | ||||||
股票简称 | 莱茵体育 | 股票代码 | 000558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方式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集中竞价 | 9,040,000 | 0.70% | ||||
A股 | 大宗交易 | 4,200,000 | 0.33% | ||||
合 计 | 13,240,000 | 1.03% | |||||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不适用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有限公司 | 109,550,000 | 8.50% | 109,550,000 | 8.50% | |||
高靖娜 | 19,100,000 | 1.48% | 5,860,000 | 0.45% | |||
合计持有股份 | 128,650,000 | 9.98% | 115,410,000 | 8.9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8,650,000 | 9.98% | 115,410,000 | 8.95%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2023年1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784,47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568,9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本次减持计划已于2023年7月31日到期。 2023年8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784,47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568,9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本次减持计划将于2024年2月18日到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述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权益变动达到5%的情况
2022年4月13日至2024年1月10日,股东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共减持公司股份64,480,000股,减持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5.01%,合计持股比例由13.96%下降至8.95%。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410,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8.9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
2、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日,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高靖娜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