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体育: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查股网  2024-04-11  莱茵体育(000558)公司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合计持有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体育”或“公司”)股份115,4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95%,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5,8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5%)(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收到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占总股份比例
莱茵达控股集团109,550,0008.50%
高靖娜5,860,0000.45%
合计115,410,0008.95%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拟使用减持股份的资金归还借款,优化资产结构,达到降杠杆的目的。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上市后非公开发行股份与协议转让所得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莱茵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8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5%)(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如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在减持期间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

娜女士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高靖娜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