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万向钱潮(000559)公司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万兴恒服务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厅(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529号)召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平一董事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2,245,932,2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7.98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2,171,572,930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5.72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74,359,355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507%。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20人,代表股份

132,497,659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105%。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公证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45,369,70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750%;反对270,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20%;弃权292,2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1,935,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754%;反对2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040%;弃权292,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0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245,369,70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750%;反对270,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20%;弃权292,2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1,935,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754%;反对2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040%;弃权292,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0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245,369,70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750%;反对270,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20%;弃权292,2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1,935,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754%;反对2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040%;弃权292,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0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45,394,70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761%;反对270,3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20%;弃权267,28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1,960,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943%;反对2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040%;弃权267,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01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5,629,2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865%;反对303,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194,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713%;反对30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132,202,35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7771%;反对270,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2040%;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202,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771%;反对2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040%;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8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123,245,10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3.0168%;反对9,227,55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6.9643%;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245,1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0168%;反对9,227,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9643%;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8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5,377,60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753%;反对262,4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17%;弃权292,2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1,942,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814%;反对26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80%;弃权292,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0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5,541,348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826%;反对390,93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74%;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106,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049%;反对390,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951%;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为部分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5,601,348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853%;反对305,93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36%;弃权25,00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166,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02%;反对305,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09%;弃权25,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8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关于为部分下属子公司向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132,166,7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7502%;反对305,93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2309%;弃权25,00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166,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02%;反对305,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09%;弃权25,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8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45,661,9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880%;反对270,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227,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960%;反对2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关于与万向集团公司签订《资金拆借框架性协议》的议案(关

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132,106,7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7049%;反对390,93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2951%;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106,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049%;反对390,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951%;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8,170,77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2092%;反对17,736,51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7897%;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736,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6.5948%;反对17,736,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3863%;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8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5、关于制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5,636,9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869%;反对295,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202,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771%;反对29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6、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5,636,9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869%;反对295,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202,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771%;反对295,3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245,627,8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864%;反对219,4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98%;弃权85,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193,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703%;反对21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56%;弃权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4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涵律师、孙佳玮律师

3、结论性意见: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陈涵律师、孙佳玮律师认为,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