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董事会审计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意见
度财务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考核委员会认真核查了公司2023半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现就公司2023半年度财务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6月的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计与考核委员会:易颜新、陈劲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