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我们现就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新增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采购、销售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公司新增的与关联方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的需求,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陈劲、易颜新、潘斌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