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6-12  万向钱潮(000559)公司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3,303,791,3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0元现金(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实施方案

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3,303,791,3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0元现金(含税)。

2、扣税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03,791,3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1.5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7日;

2、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02万向集团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7日至登记日:

2024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咨询联系人:闻超、刘国华、俞嘉杰咨询电话:0571-82832999-5111/5203传 真:0571-8260213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