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上述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事前核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于日常业务需要拟向58集团旗下的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的分子公司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27,000万元。上述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陈苏勤
常 明
陈立平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