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陈苏勤作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履职情况
1.报告期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会议、3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规定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会议表决方式认真参加了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主动参与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事姓名 | 董事会会议 | 专门委员会会议 | 股东大会 | ||||||
应出席次数 | 其中现场出席次数 | 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应出席 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陈苏勤 | 10 | 2 | 8 | 0 | 0 | 12 | 12 | 3 | 3 |
2.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认真、勤勉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对子公司担保、关联交易、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等重大事项,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
门的沟通,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前充分沟通、认真审核,会议中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凭借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保证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和水平。具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在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修订《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关于修订《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对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在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确认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2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为客户提供阶段性融资担保,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针对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的差异发表专项说明,并对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独立意见。
(5)在2022年7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在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7)在2022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
财务负责人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8)在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增补陈立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在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报告期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有任职,并担任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职。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集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2021年度执行情进行了核查及审议,对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讨论、审议。
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出席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3次,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及2022年工作重点、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2022年一季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2022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及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以及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围绕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对公司2021年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影响、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专项讨论、审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对增补董事和高管人员聘任事项进行审议,并按照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后,形成
书面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依法合规促进公司治理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积极配合履行职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全面支持。
二、现场调研及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等相关会议期间与公司经营层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树立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报告期内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公司有其他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苏勤2023年4月26日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常明作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发挥专业特长,谨慎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本人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主动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运作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1.报告期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会议、3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规定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会议表决方式认真参加了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主动参与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事姓名 | 董事会会议 | 专门委员会会议 | 股东大会 | ||||||
应出席次数 | 其中现场出席次数 | 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应出席 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常明 | 10 | 2 | 8 | 0 | 0 | 12 | 12 | 3 | 3 |
2.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认真、勤勉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对子公司担保、
关联交易、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等重大事项,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前充分沟通、认真审核,会议中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凭借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保证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和水平。具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在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修订《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关于修订《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对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在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确认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2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为客户提供阶段性融资担保,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针对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的差异发表专项说明,并对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独立意见。
(5)在2022年7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材料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在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7)在2022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
财务负责人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8)在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增补陈立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在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及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报告期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有任职,并担任了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职。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组织召集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围绕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对公司2021年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影响、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专项讨论、审议。在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强调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拓展审计工作范围,实现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审计职能;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评估内部控制执行效果和效率,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对公司内控体系的持续完善与更新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听取公司审计部门提交的专项报告,有效防范风险。在公司年报编制工作中,积极与审计师沟通确定有关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督促审计师严格按计划推进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3次,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及2022年工作重点、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2022年一季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2022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及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以及2022年第三季度
经营管理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对增补董事和高管人员聘任事项进行审议,并按照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2021年度执行情进行了核查及审议,对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讨论、审议。
4.依法合规促进公司治理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
2022年度,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履行好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合规性、有效性的监督、核查职能,本人积极保持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审计部门、财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的充分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密切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事项;督促公司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内控流程,控制投资风险;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合规、高效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深入
了解,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按照证券监管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提出意见、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以上工作,为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积极配合履行职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全面支持。
二、现场调研及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2022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现场会议的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沟通,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规范运作方面的相关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
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此外,通过电话、邮件、网络通信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畅通交流,主动了解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共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2022年,本人坚持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的学习态度,持续了解资本市场动态,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变化趋势,更新专业领域知识,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报告期内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公司有其他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2023年,本人将进一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监督并促进公司治理的进一步提升,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协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明2023年4月26日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陈立平于2022年11月15日就任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以来,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发挥专业特长,谨慎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本人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主动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运作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年度任职以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1.报告期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2022年度应参加1次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规定认真参加了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并积极参与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主动参与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事姓名 | 董事会会议 | 专门委员会会议 | 股东大会 | ||||||
应出席次数 | 其中现场出席次数 | 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应出席 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陈立平 | 1 | 0 | 1 | 0 | 0 | 0 | 0 | 1 | 1 |
2.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任职以来,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认真、勤勉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对子公司担保、关联交易、员工持股计划等重大事项,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前充分沟通、认真审核,会
议中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凭借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保证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和水平。
3.报告期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有任职,并担任了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2022年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职。
4.依法合规促进公司治理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
2022年任职以来,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履行好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合规性、有效性的监督、核查职能,本人积极保持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审计部门、财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的充分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密切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事项;督促公司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内控流程,控制投资风险;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监
管规定合规、高效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深入了解,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按照证券监管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以上工作,为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积极配合履行职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全面支持。
二、现场调研及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2022年,本人出席了自2022年11月15日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现场会议的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沟通,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规范运作方面的相关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此外,通过电话、邮件、网络通信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畅通交流,主动了解董事会
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共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2022年任职以来,本人坚持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的学习态度,持续了解资本市场动态,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变化趋势,更新专业领域知识,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报告期内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公司有其他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2023年,本人将进一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监督并促进公司治理的进一步提升,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协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立平2023年4月26日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徐建军于2022年11月15日期满离任。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发挥专业特长,谨慎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本人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主动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运作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1.报告期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本人应参加2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会议、3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规定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会议表决方式认真参加了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主动参与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事姓名 | 董事会会议 | 专门委员会会议 | 股东大会 | ||||||
应出席次数 | 其中现场出席次数 | 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应出席 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徐建军 | 9 | 2 | 7 | 0 | 0 | 12 | 12 | 2 | 2 |
2.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认真、勤勉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对子公司担保、关联交易、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等重大事项,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前充分沟通、认真审核,会议中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凭借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保证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和水平。具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在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修订《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关于修订《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对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在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确认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2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为客户提供阶段性融资担保,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针对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的差异发表专项说明,并对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独立意见。
(5)在2022年7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在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7)在2022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8)在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增补陈立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在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报告期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有任职,并担任了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职。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组织召集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对增补董事和高管人员聘任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按照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3次,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及2022年工作重点、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2022年一季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2022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及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以及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2021年度执行情进行了核查及审议,对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讨论、审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围绕公司治理、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等,对公司2021年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影响、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专项讨论、审议。
4.依法合规促进公司治理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
2022年度,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履行好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合规性、有效性的监督、核查职能,本人积极保持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审计部门、财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的充分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密切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事项;督促公司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内控流程,控制投资风险;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合规、高效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深入
了解,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按照证券监管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提出意见、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以上工作,为促
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积极配合履行职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全面支持。
二、现场调研及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2022年,本人出席了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现场会议的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沟通,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规范运作方面的相关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此外,通过电话、邮件、网络通信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畅通交流,主动了解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共传
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2022年,本人坚持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的学习态度,持续了解资本市场动态,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变化趋势,更新专业领域知识,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报告期内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公司有其他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特此报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建军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