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潘斯佳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潘斯佳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潘斯佳女士的上述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潘斯佳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本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潘斯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9,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04%),其辞职后,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潘斯佳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本公司及董事会对潘斯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