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48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5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根据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及其担保需求,分别为其2023年度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提供担保额度为259,2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5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3-029号)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3号)。
公司现根据实际进展,就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我爱我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内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于2023年7月4日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向北京我爱我家提供2亿元的最高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3日止。为确保上述《综合授信协议》的履行,由本公司向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针对上述担保事项,本公司与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于2023年7月4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涉及金额在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的担保额度内,上述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对北京我爱我家提
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该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经审议的最高担保额度(万元) | 本次担保进展前的担保余额 (万元) | 本次担保金额 (万元) | 本次担保进展后的担保余额(万元) | 累计担保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万元) |
本公司 | 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100% | 61.29% | 259,200.00 | 165,609.01 | 20,000.00 | 185,609.01 | 17.93% | 否 | 73,590.99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210.758万元
5.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号
6.法定代表人:谢勇
7.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8.营业期限:1998年11月13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
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1.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317,800.80万元,总负债为209,826.08万元,净资产为107,974.71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16,629.85万元,利润总额为13,025.41万元,净利润为9,335.80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3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347,479.50万元,总负债为212,984.82万元,净资产为134,494.68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89,928.21万元,利润总额为26,894.96万元,净利润为25,394.96万元。无重
大或有事项。
12.其他说明:北京我爱我家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与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以下又称“授信人”)于2023年7月4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北京我爱我家(以下又称“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2亿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受信人在《综合授信协议》以及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就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所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违约事件: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件发生后,授信人有权视情况按本合同采取相应措施。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保证人和授信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北京我爱我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北京我爱我家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因此,本公司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46,907.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98%。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00,000.00万元,该担保总额度项下,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27,905.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13%。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66,907.56万元,其中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47,905.34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92%和24.07%。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本公司与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北京我爱我家与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