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监事会决议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在监事会主席肖洋先生的主持下,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全体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074号)。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其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状况、治理结构较为熟悉。在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75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