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基本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丽丽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董丽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董丽丽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丽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董丽丽女士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董丽丽女士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海琼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张海琼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其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等综合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1月11日
附件:张海琼女士简历
张海琼,女,生于1972年。东南大学学士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CPA),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正道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项目主审、上海万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海应明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上海恺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新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截至目前,张海琼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张海琼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