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1-13  我爱我家(00056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4-003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审批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5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34.7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5.28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家电”)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6,000万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并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5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3-029号)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3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昆百大家电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于2024年1月12日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5年1月12日的授信期限内,昆百大家电可向民生银行昆明分行申请使用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在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由本公司为昆百大家电在上述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和最高额抵押担保。针对上述担保事项,本公司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于2024年1月12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

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昆百大家电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万元)本次担保进展前的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担保金额 (万元)本次担保进展后的担保余额(万元)累计担保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万元)
本公司昆百大家电100%70.4816,000.005,086.824,000.009,086.820.896,913.18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1942455X2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号

6.法定代表人:段蟒

7.成立日期:1999年7月5日

8.营业期限:2009年7月5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电器修理;物业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珠宝首饰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1.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百大家电总资产为21,061.83万元,总负债为14,084.33万元,净资产为6,977.50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6,347.34万元,利润总额为-298.44万元,净利润为-243.36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昆百大家电总资产为23,622.88万元,总负债为16,648.29万元,净资产为6,974.59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18,483.45万元,利润总额为67.33万元,净利润为50.50万元。

12.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百大家电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或“抵押人”)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以下又称“债权人”或“抵押权人”)于2024年1月12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保证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4,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抵押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6,000万元,其中最高债权本金为4,000万元。

2.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5年1月12日(皆含本日)。

3.保证/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4.《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额保证合同》之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6.《最高额抵押合同》之抵押财产为本公司所持昆明市新纪元广场C座(4层)及昆明市新纪元广场(新纪元广场写字楼)8层、16层不动产。

7.违约责任:《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保证人/抵押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

理人签名/签章且保证人/抵押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23,755.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73%,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6,752.8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8%。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公司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5.昆百大家电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