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4-006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审批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5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34.7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5.28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9,200万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并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5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3-029号)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3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北京我爱我家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通苑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天通苑支行”)于2024年1月30日签订《额度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广发银行天通苑支行同意向北京我爱我家提供最高限额为25,000万元的额度贷款,额度有效期为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止。为担保主合同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债务的履行,在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由本公司向广发银行天通苑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针对上述担保事项,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天通苑支行于2024年1月30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万元) | 本次担保进展前的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担保金额 (万元) | 本次担保进展后的担保余额(万元) | 累计担保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万元) |
本公司 | 北京我爱我家 | 100% | 67.65% | 259,200.00 | 146,695.01 | 25,000.00 | 171,695.01 | 16.74% | 否 | 87,504.99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210.758万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号
5.法定代表人:谢勇
6.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7.营业期限:1998年11月13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317,800.80万元,总负债
为209,826.08万元,净资产为107,974.71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16,629.85万元,利润总额为13,025.41万元,净利润为9,335.80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751,132.18万元,总负债为508,108.06万元,净资产为243,024.12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235,187.51万元,利润总额为140,291.84万元,净利润为135,049.41万元。
11.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我爱我家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与广发银行天通苑支行(以下又称“债权人”)于2024年1月30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25,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北京我爱我家(以下又称“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违约事件及处理:出现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债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及时履行保证责任;要求保证人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宣布保证人在与债权人及/或广发银行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授信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尚未发放的授信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或办理;要求保证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仅需事先或事后通知,将保证人在债权人及/或广发银行开立的账户内的款项扣划以清偿债务人及保证人对债权人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由此产生的利息损失由保证人自行承担。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北京我爱我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北京我爱我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49,599.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4%,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2,596.8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59%。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广发银行天通苑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北京我爱我家与广发银行天通苑支行签订的《额度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