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先机”)函告,获悉太和先机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其所持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太和先机于2024年6月5日将其分别于2023年6月15日、2023年11月1日、2024年1月11日、2024年2月5日、2024年4月24日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相关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是 | 340,100,000 | 82.74 | 14.44 | 2024年6月5日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合计 | - | 340,100,000 | 82.74 | 14.44 | - | - |
二、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是 | 260,000,000 | 63.26 | 11.04 | 否 | 否 | 2024年6月11日 | 至质权人办 理解除质押 登记之日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融资 |
合计 | - | 260,000,000 | 63.26 | 11.04 | - | - | - | - | - | -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太和先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11,028,689 | 17.45 | 340,100,000 | 260,000,000 | 63.26 | 11.04 | 0 | - | 0 | - |
谢勇 | 130,000,000 | 5.52 | 0 | 0 | 0 | 0 | 0 | - | 97,500,000 (高管锁定) | 75.00 |
合计 | 541,028,689 | 22.97 | 340,100,000 | 260,000,000 | 48.06 | 11.04 | 0 | - | 97,500,000 (高管锁定) | 34.69 |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太和先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和足够的履约能力,能有效控制质押风险。其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其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60,000,000股,占合计所持股份的48.06%,占公司总股本的11.04%。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和先机所持股份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需要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控股股东关于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函。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