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电子:关于延期回复《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
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创和信投资有限公司和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8.395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3000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在30日内对审核问询函中所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交书面回复。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公司立即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和答复,并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了相关回复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需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因进一步修改、补充工作所需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30日内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将自审核问询函回复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3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修订后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