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A: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0  陕国投A(000563)公司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陕西交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2023-40),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陕西交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控资产管理公司”)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所持本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出借股份不超过51,139,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2023年12月19日,本公司收到交控资产管理公司出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实施方式出借期间出借累计发生额(股)出借余额(股)
陕西交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借券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7月18 日-2023年12月11日5,628,100/

目前,交控资产管理公司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已届满,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的股份已全部收回。

二、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证券出借前持有股份证券出借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陕西交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857,135,69716.76%857,135,69716.76%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控资产管理公司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实施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间,交控资产管理公司严格遵守披露的转融通出借业务计划,实际实施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股份数量,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陕西交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