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A: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廉慧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赵廉慧述职报告
作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4次临时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9次,通讯会议4次,本人能够按
时出席全部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和事项,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我均投赞成票,没有投过反对或弃权票,没有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合规管理委员会、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和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集人,同时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1.2023年,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本人能够按时出席全部会议,审议了《陕国投董事会自主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与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聘任徐海宝为公司业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张涛为公司风险总监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申林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合规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本人能够按时出席全部会议,审议了《2022年年度内控合规管理报告及2023年合规管理计划》《2023年信托文化深化年工作方案》《2022
年年度案防工作报告》以及《2022年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及2023年洗钱风险管理目标策略》等议案。
3.2023年,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本人能够按时出席全部会议,审议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信托业务运行情况报告》《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信托业务运行情况报告》以及《2023年前三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等议案。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本人能够按时出席全部会议,审议了《陕国投董事会自主聘任高管人员2022年度及2019-2022任期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高管人员2022年度及2019-2022任期考核事宜和《陕国投董事会自主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议案。
5.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12次,本人能够按时出席全部会议,审议了《2022年度财务报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总结》《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关于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关于修订<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建议》等议案。
本人严格遵照并严格执行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平稳发展和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出了独立、合理的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报编制和年度审计工作
2023年度,本人在年报编制和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为:
1.认真关注了公司中期和年度报告的编制,能够认真监督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内部审计功能的有效性,同时与主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沟通,参与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计划,对有关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通过走访,全面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和外审机构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重点对公司的管理现状、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公司业务经营的合规性,监督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执行及其有效性,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公司有关人员询问,
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六)参加培训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深交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陕西证监局和陕西上市公司协会等相关培训学习,及时掌握重要政策,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尤其是认真学习了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刻理解该办法中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的相关条款,促进自身更加高效履职。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充分发挥法律、信托、管理等经验和专长,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关注公司的运行情况、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治理结构的完善情况,参与公司
重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和经营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廉慧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