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的通知:南方同正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期限 | 轮候机关 | 冻结原因 |
南方同正 | 否 | 133,346,318 | 100% | 10.28% | 其中130,825,900股为首发后限售股 | 2023-05-16 | 36个月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 民法院 | 财产保全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等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南方同正 | 133,346,318 | 10.28% | 133,346,318 | 100% | 10.28% |
3、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本次司法轮候冻结原因,南方同正向上市公司说明如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与刘悉承、南方同正等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因诉前财产保全需求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南方同正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南方同正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