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升参股公司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力声特”)运营能力,加强新产品的研发,上海力声特控股股东新兴际华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拟对上海力声特进行增资。公司本次放弃上海力声特优先认缴出资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王建平先生、封多佳先生为审议本次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
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控股”)同意根据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需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90亿元的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实际提供贷款担保对应的贷款余额及提款天数,以年化1%的费率向医药控股支付担保费,预计相关被担保人每年度应支付给医药控股的担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90万元,期限自2023年度至2025年度。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担保费率系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担保费率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王建平先生、封多佳先生为审议本次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