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将部分资产租赁给公司关联方中抗生物制药(海口)有限公司,年租金536.43万元,租赁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共计3年,租金合计为1,609.29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