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张强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陆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同时为了保证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长王建平先生
战略委员: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独立董事陆涛先生、副董事长刘悉承先生、董事赵月祥先生
(二)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陆涛先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长王建平先生、独立董事胡秀群女士、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董事王俊红女士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陆涛先生、独立董事胡秀群女士、董事封多佳先生、董事王俊红女士
(四)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胡秀群女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副董事长刘悉承先生、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董事封多佳先生、独立董事陆涛先生
上述委员会人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要求;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简历:
陆涛先生:汉族,1963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化学博士,中国药科大学药学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主持完成多项国家、省部级课题,已发表SCI科研论文120余篇。现任中国药科大学教师、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陆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