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关于注射用头孢唑林钠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射用头孢唑林钠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于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注射用头孢唑林钠”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剂型:注射剂
规格:0.5g、1.0g
受理号:CYHB2350672、CYHB2350673
适应症: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2、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头孢唑林钠为第一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抗菌谱广,是目前广泛使用的抗感染类药。注射用头孢唑林钠已列入2018年版基药目录,为国家医保甲类品种。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质量和疗效等同原研产品,本次注射用头孢唑林钠通过一致性评价,将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该产品未来生产及销售可能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