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处置闲置资产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普健”)为盘活资产,实现资金回笼,提高资本运营效率,拟处置其所持制剂厂土地、厂房等资产,并同意滨海医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收储江苏普健制剂厂区,以实现处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已对目标资产完成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项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处置闲置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