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邵蓉)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邵蓉)作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邵蓉女士: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药学院(现中国药科大学)学士,南京大学学士,沈阳药科大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执业律师、江苏省教学名师。2003年至今,担任中国药科大学教授;2013年4月至今,任中国药科大学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2021年10月至今,任中国药科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执行院长。目前兼任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独立非执行董事、药师帮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独立非执行董事、江苏长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于2025年07月23日被选举为海南海药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邵蓉 | 4 | 0 | 4 | 0 | 0 | 否 | 2 |
经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和认真审议,本人均投了同意票,
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参加3次会议。主要审阅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为公司的财务管理等事项提供建议。
(2)提名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参加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将合格人选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出席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查《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及《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结合公司实际,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同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防范重大风险。
5、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2)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运营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环境变化,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公司现场工作和履职情况本人于2025年07月23日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时间6天。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报告期内,本人履职过程中得到了公司各位董事、高管及其他部门人员的大力支持,公司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工作,确保本人能够充分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对于公司报告期内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发表了意见。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请审计机构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相关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相关提名董事及高管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拟选举和聘任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6年,本人将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深入研究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和市场发展动态,加强与公司、中介机构的沟通,不断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为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邵蓉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