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9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广西先生、李镇光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 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定价公允
合理,符合市场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