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徳资管”)向新疆和山东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旭投资”)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与东旭投资签署了《担保合同》,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海徳资管向浙江香溢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元泰”)和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旗”)合计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公司与浙江元泰、浙江德旗分别签署了编号为NB-YTBZ20230501和编号为NB-DQBZ20230501的《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东旭投资、浙江元泰、浙江德旗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事项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8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和5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号楼1单元203、204室
3.法定代表人:王广西
4.注册资本:472,127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年7月4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资产管理范围内的非融资性担保;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不含证券、保险、金融业务);项目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738,025,781.32 | 7,822,114,362.47 |
负债总额 | 2,608,708,067.43 | 2,521,986,423.82 |
流动负债总额 | 1,697,475,485.40 | 1,663,935,852.45 |
净资产 | 5,129,317,713.89 | 5,300,127,938.65 |
项目 | 2022年1-12月(经审计)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943,224,812.67 | 227,336,847.56 |
利润总额 | 792,712,466.39 | 186,835,414.18 |
净利润 | 718,393,504.13 | 170,810,224.77 |
10.被担保人海徳资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与东旭投资签署的《担保合同》
债权人:新疆和山东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保证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为
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按照合同总标的额的5%支付律师费)、差旅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评估鉴定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代为缴纳的税费等】以及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合同生效: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与浙江元泰和浙江德旗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浙江香溢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当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债权人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担保费、公告费、催收费、评估拍卖费、差旅费、执行费、税费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确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7,637.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72%。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徳资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6,887.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94%;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50,7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