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徳资管”)与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金控”)、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签署了编号为(2023)XMXT-RGY-2304(借)字第0304号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象屿金控委托厦门信托向海徳资管发放人民币5亿元的委托贷款。同时,公司与象屿金控、厦门信托签署了编号为(2023)XMXT-RGY-2304(保)字第0304号-1的《委托贷款保证合同》,海徳资管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海德实业有限公司与象屿金控、厦门信托签署了编号为(2023)XMXT-RGY-2304(质)字第0304号的《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分别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
公司与象屿金控、厦门信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事项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8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和5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号楼1单元203、204室
3.法定代表人:王广西
4.注册资本:472,127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年7月4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资产管理范围内的非融资性担保;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不含证券、保险、金融业务);项目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738,025,781.32 | 8,000,018,072.59 |
负债总额 | 2,608,708,067.43 | 2,383,314,517.28 |
流动负债总额 | 1,697,475,485.40 | 1,513,082,315.76 |
净资产 | 5,129,317,713.89 | 5,616,703,555.31 |
项目 | 2022年1-12月(经审计) | 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943,224,812.67 | 404,027,330.45 |
利润总额 | 792,712,466.39 | 533,838,903.10 |
净利润 | 718,393,504.13 | 487,385,841.42 |
10.被担保人海徳资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保证合同》
委托人: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人(即债权人/贷款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证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委托贷款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申请执行费、律师服务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拍卖费、变卖费、电讯费、差旅费、处置费、保管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截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止。
2.《委托贷款质押合同》
委托人: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人(即质权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出质人: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西海德实业有限公司
质物:海徳资管和山西海德享有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40,925.8333万元的应收账款。
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委托贷款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实现质权的费用等。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申请执行费、律师服务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拍卖费、变卖费、电讯费、差旅费、处置费、保管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3,241.2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51%,均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