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市值管理制度
(2024年11月12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以公司合规经营、有效管理以及内在价值创造为基础,通过建立一种长效组织机制,致力于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为股东创造价值。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上市公司的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只要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就要持续保障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市值管理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内容之一。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负责、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市值监测、评估,提供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值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经营、财务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议或措施。
第六条 通过收购优质资产,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公司应积极配合产业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时
开展兼并收购,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获取关键技术和市场,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第七条 积极灵活运用再融资策略,充实公司资本金,满足公司产业布局中大规模投资的资金需求;扩张公司业务,提升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市值有效率的增长。第八条 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实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捆绑,共同推进公司发展,帮助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业的内在价值,尽可能多地获得市场溢价,同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使得资本市场了解并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从而促进企业的市值管理。
第九条 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和股东增持。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避免股价剧烈波动,促进市值稳定发展。市值形势持续低迷时,采取回购、大股东增持等方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
第十条 积极实施分红并适当提升分红次数和比例。通过提升股东回报,让长线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培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理念,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第十一条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