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关于“22泸窖01”公司债券拟下调票面利率的提示性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泸窖01”公司债券拟下调票面利率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发行的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2泸窖01”或“本期债券”),根据《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后2年票面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债券条款解释的说明
本期债券于2022年12月2日完成发行,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22泸窖01设有“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具体条款如下: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第1年末、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1个计息年度、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1个计息年度、第2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1个计息年度、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二、发行人利率调整意向
本期债券存续期的前1年内(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1日)票面利率为2.85%,在债券存续期内前1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1年末,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即2023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日)的票面利率,具体以2023年10月19日刊登的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