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泸州老窖(000568)公司公告

我们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向泸州老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泸州兴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物业服务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同意该两笔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刘俊海、陈有安、吕先锫、李国旺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