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关于“22泸窖01”回售结果暨摘牌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泸窖01”回售结果暨摘牌公告
根据《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分别于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3日和2023年11月15日披露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泸窖01”回售实施办法暨调整票面利率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泸窖01”回售实施办法暨调整票面利率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泸窖01”回售实施办法暨调整票面利率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和《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泸窖01”再次实施回售的公告》。22泸窖01的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登记期内(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6日及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选择将其所持有的22泸窖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3年12月4日(因2023年12月2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2泸窖01两次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15,000,000张,回售金额1,500,000,000元,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0张。
公司巳将22泸窖01回售部分支付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将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3年12月4日(因2023年
月2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本次回售为全额回售,实施完毕后,22泸窖0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摘牌日为2023年1
月4日(因2023年
月
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