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修订《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拟变更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总经理,并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各制度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序号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
1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2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发行的证券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发行的证券;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序号 |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 | 修订后《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 |
1 | 第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发行的证券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发行的证券;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所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