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激励对象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宋涛 |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
2 | 张红 |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
3 | 魏建鹏 |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
4 | 刘旭东 |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
5 | 高国平 |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
6 | 王焱 |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
7 | 代利 |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1 | 韩东丰 | 董事长 | 800 | 29.20% | 0.98% |
2 | 马鸿瀚 | 副董事长、总裁 | 600 | 21.90% | 0.74% |
3 | 王晓宁 | 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490 | 17.88% | 0.60% |
4 | 任春雨 | 董事会秘书 | 100 | 3.65% | 0.12% |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7人) | 205 | 7.48% | 0.25% | ||
预留 | 545 | 19.89% | 0.67% |
合计
合计 | 2,740 | 100.00% | 3.37%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