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韩东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联董事韩东丰、马鸿瀚、王晓宁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以6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本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9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1名激励对象2,19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韩东丰先生、马鸿瀚先生、王晓宁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