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自2024年1月26日(即上一期诉讼仲裁公告披露日)至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计3件,涉案金额总计为人民币4159.9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2年年报数据)的11.25%。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表:
序号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受理/收到起诉状或申请书时间 | 诉讼(仲裁)机构名称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涉案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 |
1 | 中检集团溯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诉请支付溯源服务费、违约金、律师费,合计8872200.54元。 | 2024年2月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中检集团溯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887.22万元 | 一审中 |
2 | 韩志向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绩效奖金的扣款及加罚给付,合计337500元。 | 2024年2月 | 牙克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韩志 | 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3.75万元 | 劳动仲裁中 |
3 | 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乌拉圭屠宰企业Rondatel S.A.(简称22厂)、本公司提起仲裁,请求22厂返还预付款、资金占用费,本公司对22厂450万美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律师费、仲裁费用。 | 2024年2月 |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2厂、本公司 | 4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238.96万元) | 仲裁中 |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处于审理或仲裁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检集团溯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
2、韩志《仲裁申请书》;
3、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仲裁申请书》。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