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6-30  新大洲A(000571)公司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星期一)14:30 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9:15 时~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时。

室。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 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东丰先生主持。

定。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1 人,代表股份65,800,41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15%。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1 人,代表股份65,800,4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8415%。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 人,代表股份 4,810,4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4,810,4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733%。

2、应股东会要求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泰和泰(海口)律 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无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因此无现场投票,股东 通过网络投票,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

关联股东未参与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 乌拉圭公司债权、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97,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 对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7,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9%;反对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信息。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莱律师、王艾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提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