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独董事前认可意见书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该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该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四次会议审议。
2、对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海马投资与海马汽车有限公司间《借款协议》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是公司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发生的,借款利率定价合理且低于公司前期融资成本,未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魏建舟、林进挺、张湧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