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的对外担保有:对购买“海马金盘花园”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对购买“海马金盘花园二期(A区)”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郑州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互相提供担保。除此外,无其它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公司也没有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发表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魏建舟 林进挺 张湧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