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董事会十一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3月11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其中,5名董事现场出席,景柱董事长、孙忠春董事、陈高潮董事、林进挺独立董事采用通讯方式表决。副董事长卢国纲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委托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委托管理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