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4-40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14:00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2-8号海马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长景柱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600,828,53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532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67,622,9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513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3,205,5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019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20,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71%;反对2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9%;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20,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71%;反对2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9%;弃权0股。
议案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关于选举景柱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93,654,460股
2.02关于选举卢国纲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93,554,460股
2.03关于选举覃铭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93,254,466股
2.04关于选举陈高潮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5关于选举董国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93,254,459股
2.06关于选举马昕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93,554,46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关于选举景柱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7,031,509股
2.02关于选举卢国纲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6,931,509股
2.03关于选举覃铭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6,631,515股
2.04关于选举陈高潮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6,631,515股
2.05关于选举董国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6,631,508股
2.06关于选举马昕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6,931,509股
上述六位非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关于选举林进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93,254,464股
3.02关于选举李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杜传利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93,254,467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关于选举林进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6,631,513股
3.02关于选举李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6,631,512股
3.03关于选举杜传利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6,631,516股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01关于选举胡建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93,254,462股
4.02关于选举李明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93,254,462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关于选举胡建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6,631,511股
4.02关于选举李明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6,631,511股上述两位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监事会十一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覃坤妹、赵童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